关于印发家庭药师规范化专项能力培训 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培训基地、共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专委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家庭药师培养工作,促进家庭药师规范化专项能力培训项目高质量发展。我处组织专家制定了《家庭药师规范化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郭常松
联系电话:010-83041862
附件:
家庭药师规范化专项能力培训相关管理办法(试行).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1月24日